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安全带不是摆设,后排也要系!
发布时间:
2018/09/13 17:5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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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摘要】:
深圳特区内道路上,驾驶人和乘客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,依据《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》第五十九条规定,处警告或200元罚款。而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上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,深圳交警将依据《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》第十五条的规定,处500元罚款,记2分;乘客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,依据上述规定罚款,不记分。乘坐校车的学生不按规定系安全带的,依据《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》第一百一十八条的规定,对校车驾驶人处200元罚款。